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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申報2017年度我市企業人才引進和培養有關補貼獎勵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8-04-18 18:49:55 發布用戶:yb 點擊次數:4375
     
    關于申報2017年度我市企業人才引進和培養有關補貼獎勵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18-04-10  訪問量: 881

    揚人社〔201896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市各有關單位(部門):

    為進一步加快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大企業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開發力度,根據《市政府關于加強企業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的意見(試行)》及實施細則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2017年度我市企業人才引進和培養補貼獎勵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我市范圍內的汽車船舶、機械裝備、旅游、建筑、軟件和信息服務、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電網、文化創意、現代服務和高效農業等產業企業。

    二、申報項目

    1、工資外生活補貼。

    2、社會保險專項補貼。

    3、學歷(學位)提升學費補貼。

    4、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提升獎勵。

    三、申報條件和獎勵內容

    本次所有申報項目內容僅涉及《<市政府關于加強企業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的意見(試行)>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應由市財政負擔的部分。所有申報對象人事關系應在我市企業,并在我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同時與所在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一)工資外生活補貼

    申報工資外生活補貼的人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20171201712之間從市外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以社保繳納時間為準);

    2、來我市企業工作前已獲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補貼起止時間:20171月至201712月。

    (二)社會保險專項補貼

    申報社會保險專項補貼的人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20171月至201712月之間從市外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11日以后出生);

    3、來我市工作前獲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或985”“211高校的本科學歷;

    4、在市區社保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

    補貼起止時間:20171月至201712月。

    (三)學歷(學位)提升學費補貼

    申報學歷(學位)提升學費補貼的人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20171月至201712之間在我市企業取得博士學位(以學位證書時間為準)。

    (四)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提升獎勵

    申報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提升獎勵的人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20171月至201712之間在我市企業獲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以省級部門發文或證書時間為準)。

    四、申報方式和申報材料

    (一)再次申報對象

    已享受揚州市企業人才引進和培養有關補貼獎勵的人員,申報單位填寫《揚州市工資外生活補貼、社會保險專項補貼再次申報表(2017)》(附件1)加蓋單位公章后,一式兩份報各地人才服務部門審核。各地人才服務部門匯總后上報。

    (二)首次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或申報人須填寫申報表(根據個人情況填寫附件2、3、4、5)以及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須經申報單位蓋章),一式兩份報各地人才服務部門。各地人服務部門整理匯總,并填寫《揚州市企業人才引進和培養補貼獎勵匯總表(2017)》(附件6)上報。

    1、工資外生活補貼申報材料包括:

    1)工資外生活補貼首次申報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博士學位證書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4)人事關系(檔案)、社保、個人所得稅在揚的證明材料。(對全職從國外引進的博士人才,個人檔案須轉入當地,還應在國內工作6個月以上,以個人出入境手續為準;國境外學校學歷的申報人,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2、社會保險專項補貼申報材料包括:

    1)社會保險專項補貼首次申報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研究生畢業證復印件或985、211高校的本科畢業證復印件。(國境外學校學歷的申報人,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4)人事關系(檔案)在揚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3、學歷(學位)提升學費補貼申報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提升學費補貼申報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4)社保繳費證明(需提供近3年的繳費記錄);

    4、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提升獎勵申報材料包括:

    1)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提升獎勵申報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市級以上批文)復印件。

    4)社保繳費證明(需提供近3年的繳費記錄);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申報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既要廣泛宣傳、組織發動,又要按照申報要求,認真核查申報材料,把好質量關,做到客觀公正、真實可靠、公開透明。

    2、各申報單位須對所提交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提交的復印件材料均需加蓋審核單位印章。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

    3、對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及高級技師補貼等相關申報項目,各地各部門根據當地人才政策執行情況(須為2016年或2017年已兌現的政策),提供書面申請以及已兌現的證明材料。

    4、申報企業或個人在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與所在地區的人才服務部門聯系。各地將通過審核的申報名單和材料匯總(紙質材料和電子版均需)報市人社局人才開發處,上報截止時間為2018511日。

    人才服務部門聯系方式:市直:80978132;江都區:80804233;廣陵區:87347982;邗江區:80981857;開發區:82982659;化工園區:89181899;蜀岡-瘦西湖風景區87937951;生態科技新城:82931077。

    附件:1、《揚州市工資外生活補貼、社會保險專項補貼非首次申報表(2017)》

    2、《工資外生活補貼首次申報表》

    3、《社會保險專項補貼首次申報表》

    4、《學歷(學位)提升學費補貼申報表》

    5、《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提升獎勵申報表》

    6、2017年度揚州市企業人才引進和培養補貼獎勵匯總表》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49


    附件1-5.doc

    附件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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